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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2009年02月25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在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是省委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议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表彰近年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先进单位。刚才,省委隆重表彰了近年来在“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21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50个“五个好”乡镇党委、100个“五个好”村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向这些先进党组织学习。等会,建国部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省委和各级党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坚持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指导思想、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和力量安排上坚持向农村基层一线倾斜。省委每年都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每年专题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多次邀请农村基层干部列席常委会。省委成立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春贤书记、建国部长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看得很重,抓得很紧,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督查。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省委领导的率先垂范,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各级党委落实党建责任,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在全省上下形成共识。

 

  ——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取得重要突破。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注重选优配强班子,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保障激励,严格管理监督,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升,作用进一步发挥,形象进一步改善。坚持重视基层和 “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做到“人才从基层选拔,干部到基层锻炼”。2006年以来,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了215名乡镇公务员,提拔了5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到省直机关任职,最近又公开选拔了30名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省直机关任职。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热情和活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

 

  ——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农村党员队伍建设迈开新的步伐。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和责任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深化和拓展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党员义工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全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冰雪灾害和特大地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行动,全力以赴,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和支援灾区重建工作,在抗震救灾中全省90多万党员自觉缴纳“特殊党费”1.72亿元,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城乡统筹党建新格局初步形成。积极探索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广泛开展解难题、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活动,连续14年坚持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建立了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已有38.9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了71.7万名返乡农民工,从县乡机关选派了6000多名干部到村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选聘了1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层党建的城乡统筹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农村党建工作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2007年省委出台10号文件,解决在职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和符合“四项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定《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每村每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2.2万元,并建立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2009年将达到4万元。最近将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村干部基本报酬进一步提高。在20062007年连续两年投入5亿多元,新建682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后,2008年又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资金2.3亿多元,新建了331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几年来,投入 14.2亿元,建设了47090个远程教育站点,覆盖了100%的乡镇和95%的行政村。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不断改进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制度,普遍推行“两推一选”制度,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一人兼”与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三位一体”模式,全省村支书与村主任“一人兼”达87.6%;开展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并将公推提名候选人的经验运用到面上的乡镇党委换届中;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在部分县市开展了乡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农村基层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较好落实,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尊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新要求相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地方,需要我们继续作出更大的努力。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的要求,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乡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的中坚和骨干力量,要突出乡村党组织书记这个重点,切实把这支队伍配好、带好、管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中坚力量。

 

  (一)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驾驭能力强、善于抓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是巩固基层、加强基层的长远大计。要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市州、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干部、乡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不抠学历,不卡年龄。要坚持重视基层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一般从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在乡镇工作和经过锻炼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对长期在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及时提拔使用。建立定期选拔优秀乡镇党政正职到省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任领导职务、到市直部门、单位担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注重从优秀年轻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改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二)切实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村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我们要把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第一,着眼选优配强,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坚持“一好双强”选任标准,努力把思想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本村现任村干部、到村任职大学生、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农村经纪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的党员中培养选拔,鼓励本地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提前离岗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任职,也可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中选派。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对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可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等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推一选”办法,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提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的“三位一体”模式。

 

  第二,着眼保障激励,落实“一定三有”要求。实行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让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一要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当地2008年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同步提高村主任、核定职数的其他村干部的基本报酬,按照10.90.70.8的比例适当拉开差距;符合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也要相应提高。二要强化保障措施。探索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办法,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为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每两年由乡镇统一组织为在任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三要拓宽发展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提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为他们提供参政议政、发挥作用的舞台。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激发他们的光荣感、责任感。

 

  第三,着眼素质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培训体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省委组织部把村党支部书记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重点办好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和村党支部书记示范性培训班;市州、县市区要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年度计划,各市州委要培训乡镇党政正职,县市区委要轮训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确保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党委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加快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整合培训资源,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拓宽课堂培训、远程教育、基地实践、典型引导的多维培训渠道,形成政治理论、岗位技能、现代科技、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学历教育“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

 

  第四,着眼充分履职,强化管理监督机制。按照落实待遇与强化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村党支部书记管理监督制度。一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实际,确定村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严格兑现奖惩。二要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三要建立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经常性的发现、调整机制。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逐人登记造册,制定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的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及时备案,并督促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

 

  (三)统筹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快乡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乡镇干部脱颖而出。完善乡镇干部交流制度,建立上级机关部门与乡镇双向选拔选派干部的机制,注重多岗位锻炼培养,增强乡镇干部活力和整体素质。关心爱护乡镇干部,注重解决待遇保障、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乡镇办公用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抓好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的培养,大力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更多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后继有人。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在艰苦条件下锻炼成长。

 

  二、广泛开展“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活动,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为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省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活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积极探索实践,扎实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相协调、工作部署相呼应、工作成效相促进,加快形成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以城带乡、共同提高的新格局。

 

  (一)立足部门帮村,扎实推进建设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092010年建设扶贫工作,省直单位的联系点仍然放在20个国贫县和24个省级贫困县。各市州、县市区要认真研究、积极推进新一轮建设扶贫工作。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持以部门帮村为主要形式,同时发挥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独特优势,积极开展高校支援新农村建设活动,探索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尽可能地将各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乡村公路改造等项目捆绑集中,做到在布点选择上相衔接,在资金扶持上相结合,在力量摆布上相协调,形成整村推进新格局。

 

  (二)落实以工促农,积极拓展“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2007年以来,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发起,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了“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效果很好。最近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中推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意见》的文件,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在“万企联村、共同发展”活动中推进构建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有效途径。通过改进党组织设置,引导村企党组织联建,把支部建在产业链、项目点、农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生产基地上,实现组织互融;通过共同培养党员骨干、共同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等形式,实现党建互动;通过共同联系困难党员、共同开展结对帮扶,实现党员互帮;通过建立村企互派优秀人才学习锻炼制度,支持企业人才创业,搞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促进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实现人才共育;通过人才、经费、活动阵地、教育培训、党建信息等方面开放联动、整合利用,实现资源共享。要注重通过项目对接,引导民营企业与建设扶贫村结对共建、共同发展。

 

  (三)发挥城区优势,认真抓好“百城带百乡”活动。根据中组部开展“百城带百乡”活动的要求,全省先期选择10个左右综合实力强、发展势头好、党建工作突出的市辖区,按照地域相邻、优势互补的原则,与本辖区外的乡镇结对帮扶,探索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新路子。结对城区和乡镇要将结对的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重视党的建设工作的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在活动中探索、形成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互动共建的机制。城区要充分发动本区机关部门、企业、学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乡镇要主动对接城区,抓住机遇,力求发展。

 

  (四)统筹人才资源,着力形成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派出建设扶贫工作组驻村的同时,广泛探索新的形式,形成干部驻村的长效机制。

 

  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必须抓紧抓好,确保优秀大学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确保选聘工作取得实效。一要选聘好。完善修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采取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地方录用、宏观调节的办法,选聘好第二批大学生“村官”。今年计划选聘1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二要培养好。积极探索有效的培养途径,注重岗位锻炼,尽可能多地安排他们参与中心工作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让他们在农村的一些具体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能力,努力培养他们独当一面的能力。坚持“三带一”制度(即县、乡、村各明确1名具体联络指导人),充分发挥联络指导人的作用,加强指导帮带。对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的非中共党员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要积极吸收入党。各地要把大学生村官培训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省委组织部今年将举办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三要管理好。对已经明确了的大学生村官优惠政策,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重点保证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妥善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生活,对长时间住在农民群众家中的大学生,尽快安排好住处,确实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更换任职地点。对一些政策待遇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密切关注大学生“村官”思想动态,建立联系交流平台,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政治思想素质;要开展组织纪律教育,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大学生“村官”价值取向,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决不能在这方面出现问题。四要使用好。对各方面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要及时列入乡镇后备干部队伍;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或其他规定将他们推上村主要领导岗位,特别优秀的,及时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要统筹选调生和公务员招考,乡镇、县市区公务员招考要主要面向大学生“村官”,或设定专门岗位、拿出专门指标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县市区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要优先聘用本地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要切实作好本地大学生“村官”后续发展的前瞻性和预测性规划,各地对当前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不要补得过满,注意为大学生“村官”后续发展预留空间,确保大学生“村官”队伍稳定,确保选聘工作可持续发展。

 

  继续选派村党组织第一支书。从我省岳阳、娄底、益阳等市的实践探索来看,选派村党组织第一支书,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把向农村选派第一支书与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农村锻炼有机结合起来,按需选派,严格管理,发挥作用,形成驻村帮扶长效机制。

 

  加大选派科技特派员力度。2005以来,省委组织部联合省科技厅开展了选派科技特派员试点,选派科技特派员3000多名,深受基层欢迎。各地在省派的同时,也要选派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通过几年努力,在农村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壮大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要坚持以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为总抓手,注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农村党的建设水平。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我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今年3月和9月,将先后启动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深入调研,作好准备,根据农村特点,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注重实际效果,制定好实施方案、设计好实践载体。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总要求,抓住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农村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一是明确创建目标。结合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 20字”目标要求,县市区要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基层党组织要争创“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要争当“五带头”(带头跟党走、带头发展致富、带头服务群众、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二是落实创建责任。要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格局。县市区委要细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目标和要求,在不断深化自身创建活动的同时,着力抓好乡镇党委、涉农部门和村党支部的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乡镇党委要在按“五个好”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重视抓好村党组织建设和乡镇站所创建活动。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把“五个好”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创建活动要坚持以突出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使创建活动与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有机结合,真正富民利民、取信于民。三是扩大创建成果。要充分发挥“三级联创”活动中各级先进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交流,促进相互学习、互相借鉴,推动工作发展。要把“三级联创”活动从农村延伸到街道、社区、企业和“两新”组织,广泛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志愿服务等,使活动的主题更鲜明、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要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发现、整顿软弱涣散乡村党组织工作机制,及时整顿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无力作为、无人作为、难有作为、群众公信度差的基层党组织。严密防范和坚决制止黑恶势力,宗教、宗族势力以及国外非政府组织干扰农村公共事务、渗透基层组织。

 

  (三)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党建示范点的创建,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理念、工作模式、组织设置、组织活动、党员管理形式、党员发挥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取得成果。要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提炼规律、推广模式等措施,扩大成果,提升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省里将选择一批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作为乡村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各地也要在建好示范点的基础上,把示范点转化为乡村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

 

  (四)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内涵。通过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内涵,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使之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和骨干力量。一要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要灵活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实现党群互动。二要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创新。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形成让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与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城乡一体的党员管理机制。三要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携手联合,深入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采取“一帮一”、“一帮几”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组织他们开展技能培训,鼓励和扶持他们在本乡创业,发挥农民工党员作用,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四要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州、县市区两级党员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街道党员服务中心为重点,村、社区党员服务站为基点的党员服务网络。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党员创业扶持资金。完善表彰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把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政治待遇、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多层次、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活动,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五要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继续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党费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问题,保证2010年底前实现行政村的全覆盖。要在建、管、用上下功夫,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切实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真正发挥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六要提升远程教育站点功能。坚持以用为本,提高终端站点使用率。在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设项目,加大设施配套和课件开发,实现站点扩展升级。七要带动各类组织建设。注重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加大党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力度,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有序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以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基层人民民主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从总体上看,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还是初步的,还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要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上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为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创设载体,畅通渠道,完善机制,营造环境。完善村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推行党员议事会、村情民意恳谈会等方式方法,村里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集体收入、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在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前,要经过村党组织集体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决定前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健全党员和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探索党组织主导、党员积极投入、吸纳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党群互促互动的党组织工作与活动的新方式,强化民主监督。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办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党员通报,切实保障党员的批评、建议、检举、申诉和控告等权利。

 

  (二)要在改革党内基层选举制度上取得新进展。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有序推行乡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行农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竞选方式,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和范围、层次,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差额直接选举。积极探索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办法,保证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三)在推行“三个公开”上取得新进展。总结各地党务公开经验,会同省纪委出台《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形式,探索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有效途径,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使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成为党员了解掌握党内外工作情况的主渠道。

 

  (四)在协调理顺党政关系上取得新进展。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要与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有机统一起来。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其他组织的领导,指导和支持县(市)驻乡镇单位,共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合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改进村党组织领导方式,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理顺村“两委”关系,健全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五、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凡是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有战斗力的地方,都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履行管党责任的地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要牢固树立党要管党的意识,多层次、全方位地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宣传好、领导好、创新好、落实好。

 

  落实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工作研究制度,市州委每年要专门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本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年度建设目标,明确有关政策,统筹社会资源,加大投入力度,解决突出问题,抓好典型示范,搞好激励表彰,加强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乡镇、村党组织每年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述职考评制度,市州委每年听取一次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县市区委每年听取一次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述职,述职要当场评议,上级组织部门要派人指导。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联系点建立在党建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工作保障。保障投入,也是各级党委抓党建的应有职责。要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应将由本级财政负担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党委管理的党费在使用上要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倾斜。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基层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整体合力。党委领导同志要直接联系一个县或乡、村,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配齐配强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力量和工作人员,加强乡镇组织员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机构专管,有人员专抓。

 

  科学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导向性。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增加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绩的权重,强化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县市区委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乡、村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乡村党组织建设的激励考核。抓好考核成果运用,注重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和“五个好”乡镇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健全督查制度,改进督查方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注意把握和处理好集中性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把基层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到经常性工作上,善于运用集中教育活动的经验,把经常性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处理好点上工作与面上工作的关系,切实解决“好在点上、差在面上”的问题,促进工作均衡发展;处理好重点工作与基础工作的关系,既要善于立足眼前抓好重点工作,又要着眼长远抓好基础工作,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要大力宣传农村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特别要宣传长期在农村一线艰苦环境中埋头苦干、务实创新、默默奉献的优秀农村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新机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开创农村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湖南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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